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解決區內文創企業因疫情導致的實際困難,全面幫助企業復工復產,最大力度支持企業渡過難關,根據《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幫助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意見》(區黨委〔2020〕4號)和《關于扶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杭高新〔2017〕67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19年度區級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并加快扶持資金兌現撥付?,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設立或引進三年內企業補助類申報
申報對象:
(1)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新設立或區外遷入的,并經區文創發展中心備案的文化創意企業(以下稱“文創備案企業”);
(2)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設立或區外遷入,未享受2016年度補助,且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三年累計對區貢獻凈值為正值的文創備案企業。
扶持政策:
1、房租補貼。對企業租用辦公用房給予自設立或引進年度起三年內最高500平方米80%的房租補貼;實到注冊資金1000萬元以上或入駐白馬湖生態創意城的,給予三年100%房租補貼。租用SOHO創意園工作室的,每年每幢房租補貼不超過12萬元。
2、政策補助。自企業設立或引進年度起三年內,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開拓國內外市場,包括:
(1)研發補助:對經認定的重點研發類項目按實際研發投入最高15%予以補助。
(2)貸款貼息:對企業為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所發生的銀行借貸資金,最高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予以貼息補助,每年貼息不超過100萬元。
(3)參展補助:鼓勵企業參加省、市、區組織的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會展,給予展位費用最高50%補助,單個企業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
(4)播出補助:在中央臺、省級衛視首次播出的電視劇、紀錄片,分別給予最高每集6萬元和2萬元補助,每部作品補助總額不超過150萬元。在中央臺、省級衛視(含卡通上星頻道)首次播出的原創動畫作品,分別給予最高每分鐘800元和500元補助,每部作品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在全國院線首映的電影作品,票房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最高獎勵50萬元;票房達到1億元以上的,最高獎勵100萬元。
(5)銷售補助:自主研發的游戲產品獲得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并正式上線運營的,年度銷售總額首次達到1000~5000萬元的部分按1.5%給予補助,超過5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2.5%給予補助,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上述政策補助總額以企業當年對區貢獻為限。
2.設立或引進三年以上企業補助類申報
申報對象:
原則上為2016年6月30日前設立或區外遷入的文創備案企業:
(1)2019年度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不低于20%的年度成長型文創備案企業;
(2)2019年度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的重點骨干文創備案企業;
(3)2019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000萬元的白馬湖生態創意城文創備案企業,以及已是此條款政策期內的文創備案企業;
(4)2019年獲得創投機構投資額首次累計達1000萬元以上的文創備案企業。
扶持政策:
1、設立或引進三年以上的文創企業,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不低于20%的,認定為年度成長型文創企業,并給予認定年度50%的房租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面積一般不超過3000平方米。
2、年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的重點骨干文創企業,給予當年度最高80%的房租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面積一般不超過5000平方米,當年對區貢獻比上一年新增部分100%用于支持企業發展。
3、落戶白馬湖生態創意城三年以上的文創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000萬元的,再給予三年房租扶持,每年扶持額度以其當年對區貢獻為限。
4、對獲得創投機構投資額累計達1000萬元以上的文創企業,經研究,可最高給予三年房租補貼,并以上年度對區貢獻為基數,對企業三年新增貢獻部分給予資助。
3.網絡作家村版權補助申報
申報對象:
由簽約落戶“中國網絡作家村”的作家所創辦,且注冊在濱江區的文創企業。版權授權補助,僅限申報2019年度以內發生,且之前未申報過補助的版權交易項目。
扶持政策:
網絡作家簽約落戶白馬湖生態創意城網絡作家村的,給予三年房租補貼,并給予其三年版權授權補助,年度版權收入不足500萬元的,最高給予版權收入1%的補助;年度版權收入500萬元以上的,最高給予版權收入2.5%的補助。
4.2019年度獎勵類申報
申報對象:
符合相關獎勵申報要求的文創備案企業。
扶持政策:
1、支持文創精品佳作。獲得全國、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的作品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其他重大獎項的動漫游戲、影視節目、工業設計、網絡文學等原創作品,最高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當年獎勵總額不超過30萬元。
2、列入國家、省級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的,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5.會展業資助獎勵申報
由白馬湖生態創意城管委會根據企業(或機構)在白馬湖國際會展中心舉辦展覽展會情況,另行通知相關單位。
6.申報注意事項
1、采用書面方式申報,原件現場核驗后返還,所有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材料一式兩份,按照清單順序成套裝訂。
2、申報截止日期為2020年3月31日,為切實幫助企業加快復工復產,此次資金申報采取即報即審即撥付形式,請符合條件企業盡快遞交申報材料。
3、入駐白馬湖生態創意城企業申報材料報創意城管委會,由創意城管委會進行材料初審并開展實地復核后,匯總報區文創發展中心,其他區內企業申報材料報區文創發展中心,由區文創發展中心進行材料初審并開展實地復核,經區財政局會審后擬定兌現方案。
以上就是杭州濱江2019年度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的通知內容。大家對于杭州濱江2019年度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的通知還存有疑問的地方,歡迎撥打知夫子客服熱線400-611-6606找知識產權顧問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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