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全市將分三批開展認定,企業網絡申報截止時間分別為5月20日、8月20日、10月20日。各區、縣(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分批次對擬推薦認定的企業開展行政審查(重點審核營業執照、知識產權證書、企業研發投入證明等材料),向市科技局提交推薦函。各區、縣(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推薦截止時間分別為5月28日、8月28日、1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市科技局匯總各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提供的企業名單后,經行政審查、公示等環節,進行發文認定后報省科技廳備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國科技工作會識精神及全華科技工作會議要求,堅持以數字化改革為引領,狠抓《浙江省科技省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浙科發高〔2016〕88號,現就進一步加強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站位,扎實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政策落地
今年是科技政策扎實落地行動年.科技型中小企正是極具活力和潛力的創新主體,是打造科技創新策源地.培育發展新動能的重要力量.存級科技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強化責任擔當,深入貫例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把從嚴從實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工作作為實法科技企業“雙倍增''行動計劃、量質并華培再科技企業的重要舉拾。扎實推動《管理辦法》各項規定落實落出.見行見效,真正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做優做精,為高水平實現科技自立自強、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二、強化工作落實,加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管理
(一)嚴格履職盡責。各設區市科技部門要按照《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認定管理主體責任,牽頭做好本地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統籌安排、協調推
進,成立認定管理工作小組,組織縣(市、區)科技部門高質高效的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組織申報、審核認定、監督管理等系列工作。
(二)嚴格時間進度??萍夹椭行∑髽I認定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認定的方式,企業申報截止時間為每年10月31日.
各設區市科技部門要建立季度認定備案工作機制,按照年度目標任務倒排時間,有序開展審核認定,切實提高工作時效性,于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審核認定和上報備案工作,途期報備將不再受理。
(三)嚴格申報審核。企業需通過浙江政府服務網“企業研發服務在線”申報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申請書見附件1,申報流程見附件2),對分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等15類經濟實體,及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的限制類和淘大類范圍的,不予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各級科技部門要嚴格對照認定條件開展審核工作,重點加強對營業執照、知識產權證書、研發投入證明等材料的審核把關。
(四)嚴格年報報送.經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應當在每年12月底前通過“企業研發服務在線”報送上一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報送流程見附件3,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無需報送),連續兩年未報送發展情況報表的,取消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時間從2021年度起累計)。各級科技部門要做好宣傳、動員和催報工作,對未填報發展情況報表的,及時跟蹤服務和反饋處置。
(五)嚴格動態管理.科技型中小企業實行動態管理,省科技廳依據發展情況報表有關情況,每年清理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各設區市科技部門每年要對本地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評估,會同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相關單位及時梳理倒閉注銷、整體搬遷、違法違規等情形,匯總后報省科技廳清理.各設區市科技部門要建立常態化“回頭省”機制,提高監督管理水平,每年組織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檢查抽查工作,切實有效“管起來
三、優化服務措施,讓科技型中小企業切實有獲得感
(一)加大培育力度.各級科技管理部門應當以數字化改革為抓手,推動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流程再造、工作創新,借助“企業培育”等數字化場景應用深入挖掘潛在培育對象,對企業提供精準支持和服務.要健全完善科技企業梯次培育機制,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每年申報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助力成長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二)開展監測預警.各級科技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業監測預警和服務機制,綜合運用監督檢查、問卷調查、走訪調研、部門信息互通等方式,借助“企業培育”等數字化場景應用研判預警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運行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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